各位离退休教职工: 
根据《南京林业大学教职工大病医疗互助管理办法》,现启动2023年教职工大病医疗爱心互助基金补助申请工作,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 
一、申请条件 
申请人应符合《南京林业大学教职工大病医疗互助管理办法》(附件1)规定的会员条件。 
二、提交材料 
申请人需提交以下材料: 
1.《南京林业大学教职工大病医疗爱心互助基金补助申请表》(附件2)一式两份。 
2.2022年5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的住院明细。 
离退休教职工交至离退休处104室,联系人:潘扬,电话:85427020。材料提交截止时间:2023年5月23日。 
2023年1月1日起,我校教职工已正式参加南京市医保,享受南京市医保待遇及学校补充医疗保险待遇,现行《南京林业大学教职工大病医疗爱心互助基金管理办法》于2023年停止执行。从2023年起,每年代扣的120元爱心互助金将不再代扣缴纳。 
附件一:《南京林业大学教职工大病医疗互助管理办法》
 
附件二:《南京林业大学教职工大病医疗爱心互助基金补助申请表》 
离退休工作处 
2023年5月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