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、病员持身份证及就诊医院病历或相关住院信息至离退休处。
2、经手人只能是校内统一发放工资的教职员工。
3、每次借款不超过2万元整(单张发票不超过5000元整)。
4、持借款单到校医务室主任处签字盖章。
5 、至校财务处柜台办理相关手续。
6 、最终费用打入职工工资卡之中。